隱私政策

有關個人資料與隱私權的保護

  • 嘟嘟房為提供有關會員或嘟嘟房⁺ APP之各項服務(以下簡稱:「嘟嘟房服務」),須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所規定有關您的個人資料,根據個資法規定,以下將依法告知您的權益。為保護您的權益與提升您使用嘟嘟房服務的滿意度,請您撥冗閱讀以下依法應告知之事項,當您勾選同意時,表示您已依據個資法或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同意嘟嘟房(含嘟嘟房所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關聯企業、嘟嘟房之受僱人、使用人、代理人、受任人、或為嘟嘟房提供有關嘟嘟房服務的合作公司、機關或個人),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此勾選相當於書面同意,嘟嘟房因此在提供嘟嘟房服務時,是在您的同意下為之,未侵害到您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個人資料的權利與隱私權)。若您不同意,將無法為您提供嘟嘟房服務。
  • 1.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 嘟嘟房蒐集您的個人資料,目的係為提供嘟嘟房服務,須確認您的身分,建立有關您的檔案,完成您透過嘟嘟房服務所進行的交易或與交易有關的活動、服務、處理或事務。其特定目的,依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說明,包括行銷、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等業務、消費者管理與服務、客戶管理與服務、消費者保護、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其他經營合於嘟嘟房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 2.個人資料之蒐集類別
  • 嘟嘟房可能蒐集、處理及利用的個人資料類別,包括您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連絡方式(包含室內電話、手機號碼、電子信箱等)、地址、統一編號、公司名稱、手機條碼或嘟嘟房的會員載具編號,為完成收款、付款所需之資料(如信用卡資訊)、停車相關紀錄(包含地點、日期、時間、停車費用)、車牌號碼等,可能直接或間接識別您身分、特徵、財務、政府資料之個人資料。
  • 此外,嘟嘟房資料庫管理、統計分析過程中,將依嘟嘟房提供嘟嘟房服務之性質,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 IP 位址、GPS 位置以及在嘟嘟房服務或其網站內的瀏覽活動(例如:使用時間、使用之瀏覽器、點選資料)等資料,但這些資料並不會連結到特定個人。
  • 3.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嘟嘟房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係自您同意成為嘟嘟房服務的會員開始至您與嘟嘟房服務的契約終止或解除之日止,或至嘟嘟房蒐集您個人資料的特定目的消失時。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地區:嘟嘟房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可能用於嘟嘟房及其關係企業/關聯企業、合作夥伴所在地與提供嘟嘟房服務之地區。因此,有可能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發生。
  • 對象:嘟嘟房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對象為嘟嘟房,以及依法有調查權之國家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 方式:除電子文件、紙本外,任何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 您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資料及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但某些網站功能、服務或活動必須根據您所提供的資料方得使用時,您若不提供完整而正確的個人資料,部分網站功能、服務或活動可能無法使用,屆時嘟嘟房將無法受理或停止您使用者資格、相關金流業務資格之申請。

會員權益條款說明 :

  • 歡迎您加入成為嘟嘟房「嘟嘟房之友」這大家庭的一員,請詳細閱讀以下使用條款,這些使用條款訂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會員服務的提供者以及所有使用者的利益,並為嘟嘟房與會員間服務提供之權利義務關係之依據,當您勾選「我同意」本條款,完成相關基本資料註冊手續,正式成為嘟嘟房之友的會員,開始使用嘟嘟房所提供之會員服務時,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使用條款的所有約定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若您未滿二十歲,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使用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後,方得使用會員服務,未滿二十歲會員同意本條款時,即視為會員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遵守以下所有規範。
  • 一、會員服務及權利義務:
    1. 嘟嘟房提供之會員服務、功能以及其他一切因會員身分得享有之權益,均仍屬嘟嘟房或其他合法權利人所有,您就會員服務所為之任何轉讓、移轉、出租或出借予其他任何第三人之行為,對嘟嘟房不生效力。
    2. 會員服務系統僅依當時所提供之相關權益、功能及狀態提供服務,嘟嘟房保留新增、修改或終止會員服務系統內相關會員權益或系統功能或使用條款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您不可以此而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新增、修改或終止之會員服務或系統功能或本使用條款將適時公布於嘟嘟房官網上,不另外個別通知會員。如果會員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使用本服務,否則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相關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
    3. 您為取得會員資格,需提供最新且完整正確之資料及註冊,如您提供或註冊之資料有不完整、不正確或資料有所更改而怠於通知嘟嘟房更正者,致影響相關權益者,概由您自行負擔,而與嘟嘟房無涉。
    4. 您應妥善保管帳號、密碼及其他相關資訊,並為此帳號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行為負責。
    5. 若因您未妥善保管或交由第三人使用其帳號,導致帳號、密碼遭他人使用,造成嘟嘟房或其他會員權益受損時,相關責任概由您自行負擔(包括但不限於相關法律及損害賠償責任)。
    6. 您瞭解並同意,嘟嘟房將盡力維護本服務之妥善性,惟不就網際網路服務系統之穩定度或天災、停電、設備故障等其他不可歸責於嘟嘟房之事由所致之系統服務中斷負責,並不就您因此所受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 二、您就嘟嘟房依法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等事宜,同意及聲明如下:
    1. 基本資料之正確性
      1. 您應於申請會員時提供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否則應自行負責相關法律及損害賠償責任。
      2. 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應主動向嘟嘟房申請更正,使其保持正確、最新及完整。
      3. 若您提供錯誤、不實、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您將損失相關權益。
      4. 您於會員資格存續期間內可依個資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惟您行使以下(d)及(e)目之權利時,將喪失會員資格及權益,嘟嘟房對此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 (a)請求查詢或閱覽。
        • (b)製給複製本。
        • (c)請求補充或更正。
        • (d)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 (e)請求刪除。
        • 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時,請與嘟嘟房聯繫。
          個人資料保護申訴電話:(02)2655-0818
          申訴電子郵件信箱:service@dodohome.com.tw。
      5. 您行使第六款之權利時,須檢具您本人身份證明文件向嘟嘟房提出申請。若委託他人辦理,另須出具委託書並同時提供受託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核對。若您不符前述規定,嘟嘟房得請您補充資料,以為憑辦。
      6. 您行使第六款第(a)、(b)權利時,嘟嘟房得依個資法之規範,而酌收必要行政成本費用。惟嘟嘟房得依個資法規定,按執行業務所必須及法定保存期間等考量否准會員申請。
    2.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嘟嘟房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係自您同意成為嘟嘟房服務的您開始,至您與嘟嘟房服務的契約終止或解除之日止,或至嘟嘟房蒐集您個人資料的特定目的消失時。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2. 地區:嘟嘟房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可能用於嘟嘟房及其關係企業/關聯企業、合作夥伴所在地與提供嘟嘟房服務之地區。因此,有可能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發生。
      3. 對象:嘟嘟房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對象為嘟嘟房,以及依法有調查權之國家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4. 方式:除電子文件、紙本外,任何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5. 您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資料及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但某些網站功能、服務或活動必須根據您所提供的資料方得使用時,若您不提供完整而正確的個人資料,可能會影響部分網站功能、服務或活動無法使用,屆時嘟嘟房將無法受理您使用者資格、相關金流業務資格之申請。
  • 三、終止會員服務:
    1. 您瞭解並同意,嘟嘟房得基於商業營運及運作,停止提供會員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份,或將本條款之全部或一部份移轉、讓與所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關聯企業或合作廠商,您不可以因此而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2. 如果您違反了本服務條款,嘟嘟房保留隨時暫時停止提供服務、或終止提供服務之權利。
    3. 如果您發現註冊帳號內個人資料遭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異常使用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嘟嘟房,並請依循適當法律途徑保護個人權益;必要時,嘟嘟房請您提供相關正確個人資料,並保留隨時暫時停止提供服務、或終止提供服務或有權管理該爭議帳戶之使用權限。
  • 四、電子發票:
    1. 嘟嘟房遵循主管機關所訂定之電子發票相關規範,包括「統一發票使用辦法」、「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等規定,並依規定得提供嘟嘟房會員使用電子發票服務,儲存於嘟嘟房dodohome載具。
    2. 您於嘟嘟房各停車場站線上消費交易完成後,嘟嘟房將視您使用服務項目,開立及儲存電子發票於載具(但您若使用其他載具時,不在此限),並以電子方式(包含但不限於郵件或簡訊方式)寄發予您;將不再寄送紙本發票(三聯式除外)。
    3. 依據「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之規定,當儲存於嘟嘟房電子發票載具中而未歸戶之電子發票中獎時,嘟嘟房有義務於統一發票開獎日翌日起10日內通知中獎之會員,並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交付會員作為兌獎憑證。
    4. 若因嘟嘟房或會員違反相關條款之規定而侵害他方或第三人之權利,因而衍生或導致任何索賠或請求,則由違反規定之一方負損害賠償責任。
  • 五、通知:
    • 嘟嘟房依本會員權益條款或其他法令規定對於您所做之通知,得以公告、E-Mail信箱、簡訊或其他電子通訊多元管道(例如LINE)為之。
  • 六、準據法及管轄權:
    1. 本約定條款解釋、補充及適用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2. 因本使用條款以及因使用嘟嘟房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停車)所發生之訴訟,會員及嘟嘟房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